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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末结转增值税销项税的会计分录

编辑: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8-02

月末结转增值税销项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写?

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:月末,无需将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下设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”科目,原明细科目(包括“销项税额”、“进项税额”在内)余额在年中各月月末予以保留。

因此,对于月末结转增值税销项税的会计分录,可以这样做:

1、结转销项税额

借: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-销项税

贷: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-未交增值税

2、结转进项税额

借: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-未交增值税

贷: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-进项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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